关于涉老工作的几点思考
最近有幸参加了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组织部和老干局组织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调研活动,其间碰到了一些问题,也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涉老工作的组织机构问题。
目前涉老工作的组织机构比较多。党委部门有老干局,政府序列有老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还设有退管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有老年学会、老科协、老体协等。这些涉老组织之间几乎没有隶属关系,各干其事,缺乏统一管理,人力、物力、财力分散,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尤其是涉老的社团组织都是本级党政部门离退休的老领导出任会长,省上是副省级,市上是副市级,县(区)是副处级。这些协会的级别远远高于本级的老干局和老龄委的级别,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建议党委序列和政府序列设立一个机构(或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统管涉老工作,并明确与涉老社团组织的关系。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待遇问题。
各级文件都一再强调要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目前生活待遇基本上得到了落实。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离退休干部职工绝大多数儿女大了,负担轻了,经济比较殷实,生活比较富裕,不太缺钱了。至于落实政治待遇,首先要明确政治待遇的内容。对此,笔者才疏学浅,讲不清楚。过去只听说离退休干部职工政治待遇是看相关文件,参加相关会议,单位提供用车方便等。现在国家大事有广播电视及时报道,各种文件在电脑上都能看到。用车也不是问题,满街都是公交车和出租车,甚至还有私家车。那么还有哪些属于政治待遇的范畴呢?有人说大概是参政议政了。然而现在占党员总数和选民总数大约四分之一的离退休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党代会和人代会上几乎没有他们的代表,在政协几乎没有委员。即使有,也是一两个象征性的。能坐在会场席位上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大都是特邀列席的。这与离退休党员和60岁以上的老人在党员和选民中所占的比例大不相称。更何况这些人中不乏身体还健康,智力还健全,过去曾是各条战线上的精英,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他们还能继续报效国家。但是这些宝贵财富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用。因此建议对离退休干部职工政治待遇还需要认真研究,下功夫落实。
三、离退休党费交纳问题。
调研中,我们得知离退休党员大都能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在大灾大难中,离退休党员还慷慨解囊,踊跃交纳特殊党费和捐款捐物,体现了党员的本质。但在交纳党费问题上,也听到了一些合理的建议。比如在计算党费的基数时,多数支部都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有的甚至将75岁以上老人的护理费、离休人员的护理费等全部计算在内,再按规定的比例计收党费。有的老党员说,现在医保发放门诊费和死亡后计算抚恤金都是按照基本工资额计发,党费能否也能按基本工资额计收。还有的建议,对离退休党支部返还党费的比例能否再提高一点,使离退休党支部的活动经费稍微宽裕一点,也便于给离退休党员订阅报刊和购买学习资料。
四、涉老组织的经费问题。
据说目前各级涉老组织的经费都比较拮据,特别是财政状况较差的县(区)更是列不上预算。现在已经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当年提出了“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口号。如今当年的孩子长大了,上岗工作了,你们是否也该提出“再穷不能穷老人,再苦不能苦父母”的口号了!财政能否按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人数,每人每年按照10元、30元、50元孝老敬老的低标准给涉老部门预算经费,使他们把关爱你们父母的工作做得更好,使老人们过的更开心、更快乐。
离退休制度已经建立30年了,应该有一套比较完整、比较成熟的配套机制了。涉老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样,都是因人口问题而诞生的新工作。因此它也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样,会逐渐被人们所认识、被领导所重视,会逐步发展壮大,是一项很有意义、很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它比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命期限更长,因为人人都会老的,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
安康市汉滨区老年学会 张本中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