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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0-09-17 15:24大小:


 

 

宁陕县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管理服务是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如何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好地安度幸福的晚年生活,是老干部工作的重大课题。针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的现状,宁陕县老干局通过深入易地安置原单位调查和走访慰问安置在易地的老干部等形式,了解易地对老干部的管理服务情况和老干部遗属的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创新了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形式,为易地安置老干部“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宁陕县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现状及做法

1、基本情况。目前,宁陕县共有易地安置老干部21名,占全县老干部的52.5%;行政事业人员16,企业人员5人,70793人,80岁以上18人,他们平均年龄为82.98岁;其中副县级以上和抗战时期的离休干部共10人,乡(科)级11;中共党员14人。县外居住老干部遗属11人,其中:有职业退休3人,无职业6人;普遍进入“双高”期,且长期患病、患大病、重病的越来越多。他们分布在西安周边县市、北京、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安康等省市,有分布省份多、安置点分散的特点。

2、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自2002年建立和实施“三个机制”以来,离休干部“两费”拖欠得到了较好解决,运转情况良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离休费、生活补贴及老干部遗属生活补贴全部由县财政和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各项生活待遇都能按月全额得到较好落实。一是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离休费、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各项生活补贴以及原单位发放给老同志的各种福利,原单位大都能及时足额寄发。二是易地安置老干部医药费都进入了县财政预算统管,实行按规定实报实销,保证了医疗待遇的落实。三是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原单位都能按照《安置协议》的要求,及时将易地安置老干部管理费拨付给接收地区(单位),为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管理服务提供经费保证。四是易地安置接收地区(单位)对老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在医疗保健上能与本地同级老干部一样,享受门诊、住院优先待遇。

3、政治待遇落实情况。宁陕县对易地安置老干部切实做到了政治上重视,思想上关心,并积极主动地协助接收地区(单位)落实好他们的各项政治待遇。一是经常性地通过电话报告、书面通报等形式向易地安置老干部通报本地区、本单位有关情况,使他们了解原地区、原单位的新变化、新面貌。二是坚持易地安置老干部走访慰问制度。坚持两年一次对易地安制老干部进行走访。2009年以来,老干局领导带队走访了易地安置老干部侯建功、张启超等十六人,转达了县委、县政府的问候,通报了两年来宁陕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特别是西汉高速公路的通车、宁陕县近几年创省卫国卫工作、开发旅游产业使宁陕县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并为每位易地安置老干部送上了他们思念的宁陕土特产和鲜花。三是接收地区(单位)对易地安置老干部都能与本地区、本单位同职、同条件的老干部一样对待,按规定落实好他们的各项政治待遇,做到定期召开座谈会,按规定组织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组织参观考察经济建设和工农业生产项目等。四是对易地安置老干部,接收地区(单位)都能把他们编入当地党组织,让他们过上组织生活。

二、易地安置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征集易地安置老干部意见和建议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离休费方面。一是与安置地区(单位)同级别老干部差距较大,尤其是安置在大城市的离休干部,离休费与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差距大;二是部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对最近几年工资改革变化离休费的构成结构情况与政策不清楚,尤其是对离休费的变动不清楚,在取款地又问不出任何情况;三是离休费因银行、邮政局的原因有时到帐不及时甚至拖欠1-2个月之久,造成诸多误会。

2、医药费方面。一是药品目录与安置地的药品目录有差异,造成超出医疗目录范围的医药费报销困难甚至不能报销的结果;二是医药费报销程序繁琐,附件要求太多,且有些单据不符合报销规定;三是定点医院少,特别是易地安置居住在农村的老干部不方便看病就医、又没有国家正式医疗机构,在个体珍所看病没有正实收据,药费无法报销。

3、补贴、经费方面。一是全省统一津贴后,有些老干部还未能领到津补贴;二是个别单位拖欠安置单位管理费和公用经费,造成老同志参加活动不便;三是离休费、医药费支取的手续要老干部个人承担垫支,增加了老干部的经济负担。四是易地安置老干部遗属无人管无人过问的情况。

三、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对策

针对目前易地安置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

1、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老干部工作主管部门应把易地安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与易地安置老干部原单位、安置单位和老干部本人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存在问题,积极协调,为易地安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解决后顾之忧;易地安置老干部原单位和老干部工作部门都要建立易地安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信息库,准确把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同时要加强与医保、卫生、人事、社保、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使易地安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的各项待遇能及时到位。

2、加强沟通,建立易地安置老干部联系制度。一是要加强与易地安置老干部本人的联系:每逢重大节日,易地安置老干部原单位的党组织都应将易地安置对象及老干部遗属列为慰问对象,采取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慰问;原单位至少每季度与易地安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联系一次,及时将有关政策规定、离休费变化和医药费报销、及老干部遗属生活费等情况告知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坚持对易地安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两年一次走访慰问制度,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心坎上。二是要加强与易地安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接收地区(单位)的联系,做到“天下老干是一家”经常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加强合作,履行协议。三是易地安置老干部去世,原单位一定要派人前往安置地协助接收单位妥善处理好其后事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报告;外地安置在当地的老干部去世安葬,当地老干部部门应及时与老干部原单位联系,并主动协助其家属妥善处理好后事。如:2009年大年初二,居住在咸阳市泾阳县的老干部郭文成同志因病去世,我局领导和经贸局的领导及时赶到,并为郭文成同志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介绍了生平简介。家属感动的热泪盈眶。

3、加强宣传,使老干部心中有个“明白账”。通过加强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政策宣传,使他们了解老干部政策。对离休费的变动、津贴的发放工作,应及时向老同志通报,因政策滞后暂不能实行的,应向老同志解释清楚;对易地安置老干部医药费报销问题,医保机构受理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审核报账,对不符合规定而不予报销的部分,应及时告知老干部,说明情况,使老干部明白不能报销的原因;对易地安置老干部反映的离休费与安置地差距大、医疗目录与安置地有差别等问题,要耐心和老同志说明情况,让他们了解政策,同时要大力弘扬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尊重关心爱护老干部的良好风气、消除老干部的不满情绪。

4、倾心关怀,为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对离休费、医药费支取的手续费、邮资费问题,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原单位应协调解决,不能让老干部个人承担;对家庭有实际困难的离休干部,应纳入困难离休干部救助体系,实行一对一结对子活动落实联系帮包责任,对联系对象进行定期走访慰问,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健康壮况并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反馈,发现问题随时进行帮助、积极与安置地区(单位)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反映的情况,各级老干部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易地安置老干部(含接收安置的外地老干部),要建立有关基本情况档案资料,掌握好老干部本人和家庭的有关情况。易地安置老干部的原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加强与接收单位以及老干部本人的联系,及时了解易地安置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和学习、思想、身体等状况,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安置单位也应经常与易地安置老干部的原单位保持联系,通报老同志的有关情况。各级老干部部门每年在进行目标考核时,要把易地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总结老干部工作时,要向县委、政府汇报易地安置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