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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年生命教育的思考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0-04-08 16:13大小:
    什么是生命?查阅资料,众说纷纭,没有统一定论。一般的说法,生命主要是指活着的人的生存状况与特性。广义地说,生命的本质就是人由生到死这段时间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和事件。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已指出“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说的是肉体的行为依赖于精神的支配与指导,而精神活动也离不开肉体,是肉体的特殊功能。所以,人的完整生命,既有生物体存在的形式,又有精神、心理活动存在的形式,两者是互为依存,缺一不可的。当代教育家们,把人的生命描绘的更为具体,他们认为,人的生命可分为四个组成部分:自然生命、精神生命、价值生命、智慧生命。河南大学王北生教授对生命做出了这样的解释:自然生命是人之生命的根本,是生命存在的物质载体和本能的存在方式,强健的体魄是生命的源泉。精神生命是人之生命的升华,它赋予人的灵性,使人有了灵魂,健全的人格是精神生命的意义所在。价值生命是人之生命的取向,它使人有了价值标准与判断,使人的主观性、目的性与客观性、实践性统一起来。智慧生命是人之生命的创造与超越,它使人的认识更加理性。科学与艺术,使人类的精神更加健康、崇高,使生命的意蕴更加丰富、完美。智慧生命是人发展的动力之源。这四种生命体现出人的身体、心理、智慧、价值、道德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它们是生命系统的不同要素,发挥着不同的功能。这四种生命构成一个整体,人若离开其中任何一种,其生命就是不完整的。

  什么是生命教育?联系我们老年教育实际,我们不妨对老年人的生命教育做这样一个初步的界定:它是以老年人的生命活力为基础,以承认老年群体的身心特点及个性差异(秉赋、性格、能力等)为前提,以倡导老年人的生命与自身和谐、与自然和谐、与社会和谐、与他人和谐为目标,通过良好的教育方式、内容与途径,积极唤醒老年人的生命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与潜能,构建科学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老年人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这个界定,肯定不甚完善,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充实与提炼,但其核心应该是唤醒老年人的生命意识,提升老年人的生命质量,这是毋庸置疑的。

  根据上述对老年生命教育概念的初步界定,我们认为老年生命教育的目的应该是提高老年人的生存质量、生活质量以及生命质量。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将生命质量定义为:“个体根据其所处的文化背景、价值系统对自身生活的主观感受,它受个体目标、期望价值标准和个体关注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同个体都有自己的生命质量的标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教育可以提升生活满意度,提高生命的质量与水平。我们可以通过老年教育,真正让老年人学会生存、学会沟通、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努力使老年人的生命能做到“四个和谐”:面对自身,要了解自我,做到与自身和谐;面对自然,要认识自然,做到与自然和谐;面对社会,要融入社会,做到与社会和谐;面对他人,要协调沟通,做到与人和谐共处。只有做到这四个和谐,才能真正体现出老年人生命的活力与张力,才能让老年人活得有尊严、有价值,才能弹奏出老年人动人的生命乐章。

  老年生命教育的内容,可以初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老年人生存意识与生存能力教育,以提高其生存质量。老年人相对其他年龄段的群体而言,由于身体、心理机能等方面的自然衰退,适应自然与社会的能力相对较弱,所以,生存意识与生存能力的教育显得十分必要,其中包括保健与营养、健康与锻炼、安全与防范、认识自然与环境保护、抗挫折能力及忧患意识等教育。

  其二,老年人生活态度与健全人格教育,以提高其生活质量。生活质量是人们对生活幸福的总体感知,是对自身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满足度的综合评价。需要从经济生活质量、家庭生活质量、健康生活质量等物质指标、精神指标及主体感受来衡量。所以生活态度与健全人格教育在老年教育中不可忽视,其中包括热爱生活、尊重与关爱生命、与人沟通、自尊自信、健全人格、鲜明个性等教育。

  其三,老年人理想信仰与真善美教育,以提高其生命质量。老年生命教育其实就是要唤醒老年人的生命意识。生命意识既包括对人的物质生命的满足,又包括对人的精神生命的提升;它既包括对人的生命的价值、信仰的理解和追求,又包括人的生命实践能力的养成。生命意识的养成,不但能使老年人深刻地认识到生命的价值,也能够养成他们丰富的生命情感与坚强的生命意志,其中包括崇高理想、正确信仰、培育真之情感、善之人性、美之情操等教育。

  总之,老年生命教育是一个崭新的话题,我们相信在广大老年教育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在实践探索中寻找到它内在的规律,我们也坚信老年生命教育的理念一定会推进老年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它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