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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1-07-22 15:41大小:

安老发[2011]41

 

中共安康市委老干局

关于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制度的

            

 

各县(区)委老干局、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听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是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治上尊重老干部的具体体现。20111月,李源潮同志在听取中组部老干部局工作汇报时指出:要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要动员省委书记、省长和组织部长,根据老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给老干部做形势报告。为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这一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制度,提高老干部工作政治水平,近日,省委老干局专门发出通知,提出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各县区委老干部局要动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以形势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使老同志及时了解本地区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发展蓝图以及重大事项,并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动员各级组织部门领导,定期向离退休干部通报组织工作情况,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制度,提高老同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三、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老干部工作实际,采取形势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各县区、各部门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条件的也可以一年举行多次;要注意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向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汇报当年的情况通报工作。

  五、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主动向本地本部门领导汇报情况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主要领导为离退休干部做形势报告。

  

  

  

  

          中共安康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1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