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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优秀调研】老年社团建设的思考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3-04-01 11:31大小:

 

近年来,镇坪县大胆探索新形势下服务管理老干部的新途径新、方法,以积极培育老年社团组织为突破口,努力拓宽老干部的活动阵地,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群众性文体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了老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但受管理体制、活动场地和活动经费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老年社团的发展建设仍旧存在着较多问题。为提升老年社团建设水平,笔者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县老年社团发展的基本现状

镇坪县已成立老科协、老体协、老年人健身协会、老年人棋牌协会、金秋康乐协会、秋弦俱乐部等老年社团组织6个,参加人数达500余人。组织开展各类活动30余场次,送文艺下乡10余次,参与县上重大活动10场次,极大地丰富了广大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引领了群众文体活动的蓬勃兴起,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组织引导,孕育成立基础。一是强化领导,统一思想认识。领导重视是事业成功的保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老年社团建设工作,对老年社团的组建、发展、壮大提出了明确指示,为老年社团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强化措施,注重组织引导。为给广大老干部提供更宽广、更丰富的活动空间,进一步拓展发挥余热的平台,由老干局牵头,积极组织引导,广泛宣传动员,全力支持配合,并邀请有威望、有能力、有号召力的老领导出任协会法人代表,为老年社团的成立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积极搭建平台,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近年来,该县组织开展了“幸福镇坪、多彩夕阳”主题晚会,老年人运动会、太极拳表演赛、夕阳红演唱会等30余场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志趣相投的同志自然的走到一起来,为老年社团成立提供了活动基础。

(二)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服务管理。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由老干、民政、教体、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二是建立了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老年社团“4321”升级进档管理考核办法。对工作规范、活动正常,感召力、吸引力强的老年社团组织一次性奖励4万元,依次按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标准以奖代补,支持老年社团组织建设。三是规范自身管理。各老年社团根据各自章程,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

(三)积极搭建平台,引导作用发挥。该县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各老年社团组织成立后,结合社区“四就近”、“五老四教”和“三问三解”等活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二是维护社会稳定。老年社团通过开展内容健康的文体活动、理论宣讲和公民道德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准确反映国际国内形势,全面反映县情实际和老同志心声,起到了答疑解惑、稳定人心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文明和谐的新镇坪做出了贡献。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各老年社团组织引导老年科教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在科研攻关、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关心下一代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整体水平。一是积极推行支部+协会。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老干支部为核心,积极推进支部+协会工作,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是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协会间合作。积极协调引导,整合资源,促进老年科协、老年健身协会、老年人棋牌协会等社团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三是深入开展与外县协会间的交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积极与友邻县市老年社团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借鉴其先进经验、先进理念,开阔了眼界,提升了老年社团建设的整体水平。近年来,老年健身协会、老年人棋牌协会先后到重庆市巫溪县、巫山县参加了太极拳表演赛、木兰拳表演赛和象棋比赛等活动,并邀请重庆市巫溪县老年社团组织到我县开展交流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该县老年社团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老年社团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了社会认可和赞许。但是,由于老年社团组织发展的时间还不够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老年社团组织的发展与老同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意义认识不到位。就党政部门来说,有的领导干部对老年社团组织的认知程度比较低,没有充分认识老年社团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往往把老年社团组织看作是“包袱”和“累赘”。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重视不够,支持不力,致使老年社团组织功能不全、职能不明、自律不严、后劲不足。就社会而言,有相当一部分民众认为老年社团组织可有可无、难成规模。

(二)组织发展不平衡

从我县老年社团发展情况看,一是老年社团组织发展不平衡,县城老年社团组织发展较快,但各镇老年社团组织发展缓慢,只有牛头店镇的老年社团组织发展已经起步,其他镇尚处于空白阶段;二是老年社团活动开展不平衡,有的老年社团组织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有的开展活动及不正常。

(三)管理体制不顺。一是管理主体不一。我县老年社团实行的是县文联综合管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负责的三重管理模式,但主管部门参差不齐,可谓五花八门。许多老年社团找不到主管部门,甚至找错主管部门,导致主管部门处于被动局面,给开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二是制度规范不严。从法律层面讲,我国社团组织相关立法明显滞后于社团组织的发展,现已出台的只有登记条例、捐赠法等几个条法,最基本的社团法等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机构、治理和管理体制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尚未出台,难以有效解决社团组织管理法规层次低的问题。从自我管理层面讲,许多社团组织制度建设相当滞后,内部自律机制不够健全,外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因此老年社团组织不仅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法制观念、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而且在开展活动中普遍缺乏民主意识,导致社团个人专断和成员纠纷频生,往往造成社团的发起者、组织者的变动而引发社团的自生自灭,缺乏健康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政策扶持不够。一是经费投入不足。老年社团组织大都由社会力量自发组成,政府部门和挂靠单位基本不作投入,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或极少量的社会捐赠,或会员自筹,缺乏保障性。如镇坪6老年社团组织,除官办的老年科协政府给予少量投入外,其他老年社团组织基本处于自谋出路的状态。即使是县委政府出台奖扶政策,活动经费远远满足不了老年社团组织开展正常活动的需要,使得社团组织主要以自娱自乐为主,难以起到围绕中心服务社会的作用,经费短缺成为制约老年社团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报酬保障不力。因政策扶持相对滞后和法律规范相对缺位,不仅造成一些老年社团组织“自生自灭”,社团组织工作人员得不到与劳动相应的报酬,基本上是无偿服务。三是活动阵地建设不力。因受限经济条件,绝大部分老年社团组织没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活动阵地,制约了许多活动的正常开展。我县6个老年社团组织只老科协和金秋康乐协会由县老干局提供了20平米的办公场所,其余的都没有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只能依托户外场所开展活动。

   三、加强老年社团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加快培育和发展老年社团组织,进一步发挥老年社团组织在促进和谐镇坪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观念,提高老年社团作用的认识

  1、老年社团组织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和老龄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期间,随着老龄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实现健康老龄化是老年人及其家庭乃至老龄化社会的期望。而老年社团组织作为一种社会自治组织结构和方式,其发展和作用的发挥对于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问题的社会化解决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的需要。

  2、老年社团组织是老干部工作的抓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单位与离退休干部的关系由紧密型向松散型转变,原来由单位承担的职能部分向社会转移,个人由“单位人”逐渐变为“社会人”、“社区人”。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逐步社会化和社区化是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方向,老年社团组织无疑是离退休干部社会化服务管理的一种好形式。

  3、老年社团组织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安定有序、民主法治”的良好环境,这一切都与老年群体紧密相关。特别是我国社会已进入了剧烈快速转型的时期,也是中国改革最为关键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利益结构的调整所积蓄的矛盾和危机都有可能在这一时期集中地爆发出来,从而将中国推向一个“高风险的社会”。老年社团组织的民间性、组织性、公益性以及作为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中介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它可以发挥自我管理、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二)夯实措施,提升老年社团规范化建设水平

  1、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老年社团组织活动开展的优劣,发展的好坏,其前提是正确引导,积极扶持和组织领导。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当前,老年社团既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又不完全是群众自发组织,老年社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领导,离不开主管部门支持。二是创新依法管理机制。要顺应社会团体组织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尽快出台社团法、民间组织行为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真正从法律层次规范社团组织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义务、设立条件、审批程序、运行机制等,这样既避免了老年社团组织活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又避免了行政权力对老年社团组织的随意干预。三是创新管理机制。鉴于我县目前社会团体组织是“三重管理体制”的实际,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县文联充公发挥综合协调功能,明确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严格考核。与此同时,要稳步推进政社分开,逐步打破官办社团组织的传统体制,避免行政命令的“直接干预”,促使行政性的老年社团组织逐步实现领导自选、活动自主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克服依赖性,尽量减轻党委、政府的负担,不断增强自主运行能力。四是健全老年社团组织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加强主管部门和涉老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集中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群众性活动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无序到有序、从不正常到正常开展,从而形成老年文体活动的集约化,使社团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2、强化措施,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一是健全和完善与老年社团组织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形成逐年增长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同时,根据社团工作情况,建立财政奖扶激励机制,以弥补社团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完善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建立政府拨款、社会捐款、提供服务的收入和会员交纳会费及其他收入等多渠道的资金来源,确保老年社团组织正常活动开展。三是强化老年社团阵地建设。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采取财政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主管部门出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积极解决老年社团无活动场所的问题。 

3、增强老年社团组织的功能。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社区、大服务”的改革思路,将老干部工作中的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的职能下放给老年社团织,增强老年社团组织功能,赋予老年社团组织在老干部工作中的综合服务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制订《关于授予老年社团组织老干部工作职能的实施办法》,重点解决老年社团组织主管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识上的统一;明确哪些职能是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继续履行的,哪些职能是应该移交老年社团组织的;明确老年社团组织履行新职能后的权利、义务和不得越权的限制性条款;明确老年社团组织履行相关职能时要受到的老干部工作部门监督程序的约束性条款。 

4、加强老年社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加强老年社团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热爱老年社团组织工作、能力强的工作队伍,特别是吸引有知识、有经验的老干部、老知识分子加入到社团工作中,聘请威望高、能力强的老领导担任协会会长、副会长等领导职务,使社团组织有坚强的领导班子和得力的工作骨干、一定数量的会员,不断拓展老年社团组织为老服务的领域和提高为老服务的质量,使老年社团组织最终形成组织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管理制度化、经费多元化、活动经常化、内容多样化的工作格局。

  (三)搭建平台,促进老年社团组织作用发挥

  1、发挥联系党和政府与老同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老年社团组织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老年社团组织的类别、组成人员普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老同志对老年社团组织有较强的认同感,把社团组织当作自己的“家”。因此老年社团组织所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是其它组织所无法替代的。一方面,老年社团组织与老同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们熟悉老同志及其家庭的情况,最了解老同志的需求,可以将情况及时“上传”,实现政府与个体成员的有效沟通, 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把时事及时“下达”,通过不同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保证老同志在思想上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老年社团组织成为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一个最为畅通的渠道,一个最为坚实的阵地。

  2、发挥维护老年群体稳定的“安全闸”作用。把老年社团组织引导好,发展好,有利于弘扬先进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文明进步,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作用。老年社团组织要根据其不同文化程度和爱好,有针对性的把他们的兴趣爱好吸引到科学健康的文体活动中来。做到不歧视、不排挤、处处关心,鼓励他们摆脱精神困扰,重新找回自我,扬起生活的风帆,促进老年群体的和谐稳定。

  3、发挥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推动器和调节器”作用。依托老年社团,组织广大老同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先进的文化凝聚人心,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增进友谊、活跃生活,形成相互尊重、诚信友爱、团结友善、互帮互助、和谐融洽的新型人际关系,给社会带来活力和生机。针对社团组织自我管理的特点,约束会员组织的言行,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引导社团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履行协会各项义务,鼓励老同志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树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主流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和行为规范。组织动员社团力量和社团资源,打造和谐社会的基石。以关工委、老科协等为平台,在服务经济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扶贫助困、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源共享,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