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零年上年,我们二十一师被调遣到天水参加铁路建设,当时条件非常艰苦,但部队文化学习还是抓得很紧,写笔记时少数机关干部和部分文化教员有钢笔用,大多数同志只有硬铅笔和蘸水笔用,我用的也是硬铅笔,极为不方便,很想有支钢笔,可是我们那时没有工资,实现不了自己的梦想。
一九五零年下年,我们部队驻扎在东北锦西,进行入朝前的军事训练,一天我们突然接到通知,到管理科去领取修铁路的分红款,我领到四万五千元(折合现在人民币四元五角)我高兴极了,经战友们在一块商议后,除了买牙膏、牙刷、瓷碗外,认为最急需的是买支钢笔,买便宜的不好用,买贵的价格又高,为了买支钢笔,我到钢笔专卖店前后三次去打听咨询。最后下决心买了最贵的,旧上海生产的大号黑杆金星牌钢笔,价值三万伍仟元(折合现在人民币三元五角),笔虽然有点粗,三寸来长,但质量好,灌一次水可以写好长时间,有了钢笔,写字十分方便,购买了个心里想,我的心情也格外舒畅。
入朝后,我从警卫班调到师部后勤处供给科当统计员,在这期间,这支钢笔可帮我的大忙:填写统计报表、收集好人好事、帮忙给战士们写家信等等,我把这支钢笔向战士爱护自己的枪支一样爱护它,经常放在挂包里最低层,不轻易借给他人用。有一天我的战友康绍奇同志因急需借去用,不小心把钢笔掉在草地上,被朝鲜约生同木(朝鲜语:小女孩的意思)把钢笔帽踩裂了,康绍奇同志很尴尬,红着脸一个劲地给我说:“对不起,以后有了钱给你买一只新的。”我心疼又心烦地嚷道:“算了,算了,不知你牛年马月才能有钱买钢笔”。现在想起来当时我竟然那样小气。
一九五二年三月左右,我在屋外捡了一个子弹壳,锉了锉套在笔帽上还非常合适,从那以后不用时就把它小心翼翼地揣在内衣口袋里。一天我们供给科几个同志,随同炮兵指挥部的同志,一块去前沿阵地,天黑了才出发,当时刚下过雪,山上、屋顶上都还盖上一层厚厚的雪,由于夜间行军,每个人又背着背包,走了大约五十来里路,已经后半夜了,人很疲劳,路又滑,腿一软,连背包和人翻了一个筋斗,爬起来后,没加考虑,扛起背包就往前跑,到了对面山下,一摸口袋,呀!钢笔丢了,我不加思索的放下背包,只给前面的毕干同志说了声,借着暗淡的月光就往回跑去,边跑边找,一直跑到摔跤的地方,用手慢慢摸着找,十多分钟过去了,还没找着,嘴上不停地念着“我的钢笔呀!你在哪里呀!”,这时前面不远处猛然闪出一点光亮来,原来是冒了个小水泡,我赶紧把手伸到刺骨的水里去摸,真的摸到了钢笔,我高兴极了!把笔抓在手里就一个劲地往回跑去,一会儿见到在等我的毕干同志,于是我们俩上气不接下气的向前奔跑去追赶部队,好一阵子才赶上,衣裤都汗湿了,这时协理员正因不见我俩而正在着急询问,见到我们又高兴又责备我们说:“乱弹琴,再三叮咛你们要把东西带好,找到了就好。”回国后,工作多次变动,战友们一次又一次的分别,我都没有舍得把这支钢笔送人。
一九五六年,我第一次回家探亲,经人介绍认识了妻子陈前玉,当时相见,实在没有什么东西作为见面礼,就把这支钢笔送给她作为我们相见的信物,同时,我说明这支金星牌钢笔的来历,她愉快的接收了,并表示会倍加珍惜的。从此我在武汉部队,她在石泉,我们相隔甚远,她用这支钢笔不但完成了中学的学业,同时用这支钢笔给我写了三年的书信,加深了我们之间的了解,这支钢笔为我们能在一九五八年结婚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所以婚后,我们把这支钢笔作为最有意义的纪念品珍藏。
一九六五年,我在湖北应山县工作,荣幸被抽调出来,参加王任重同志在孝感县搞的社教试点工作,临行前,我爱人将这只陪她写了八年教案的金星钢笔,特意用毛线织了个钢笔套,套在钢笔上,慎重地交给我,一再叮嘱我说:“小心!不要弄丢了!”哪知,在入村前的培训会时,因睡的是通铺,第一天晚上我就把这支心爱的笔给丢了,我后悔莫及,我爱人知道后,虽然没有十分责备我,但我知道她内心给我一样难受。
如今四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任然念念不忘那支金星牌钢笔给我们带来的幸福与快乐,每当我提起笔写字,就想起我那只大号金星牌钢笔。
作者简述:本文作者周焕坤,男,汉族,1929年12月出生,陕西石泉人,1949年9月参加革命,1984年4月入党,1990年3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