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老干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市级各老年社会组织: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尊重和关怀,激励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局决定表彰一批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认真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近五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涌现出来的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局对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上报作为全国表彰的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只能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年社会组织中推荐产生,各级老干部工作机构(含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党建指导委员会等)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集体领导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队伍成员好,坚持按照党的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成员间相互关心帮助、自我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组织设置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活动开展好,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集体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群众反映好,队伍成员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受到群众好评。
2、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态积极,能够以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新贡献;严于律己,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群众赞誉。
三、评选名额分配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局《关于做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63号)分配我市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3个、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10名。经研究,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2个和先进个人8名在各县区推荐产生(先进个人推荐要有一定比例的离休干部),另外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2名在市直部门、市级老年社团中推荐产生。
四、评选推荐办法
分配到县区的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名额,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老干局负责评选推荐,县区委审定;分配到市直部门的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由市直部门、市级老年社团负责评选推荐。
五、有关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时间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工作。
2、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要认真填写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呈报表、登记表,并附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全省先进集体(附件2)和全省先进个人呈报表(附件4)要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先进集体名称填写拟推荐表彰的单位全称,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材料2500字以内,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材料2000字以内(所有材料须报电子版,电子邮箱:aklg123@163.com)。材料用第三人称写法,事迹要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有关材料务必于8月18日12时前报市委老干局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姚晓明 黄海清
联系电话:3288705 3288287
附件: 1、推荐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呈报表
3、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登记表
4、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呈报表
5、 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中共安康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4年8月 11 日
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