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老干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局《关于提高部分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标准的通知》(陕组通字〔2011〕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离休干部《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审批表》和《拟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人员名册》。务必于4月29日前按要求将呈报材料报市委老干局办公室。
所有表格资料请在《陕西老干部工作网》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姚晓明 李 娜
联系电话:13509151677 15929456089
电子邮箱:948388957@qq.com
附:呈报材料注意事项。
中共市委组织部 中共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附:
呈报材料注意事项
1. 呈报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
2. 各县(区)、市直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报。(表格不需加盖公章)
3. 请示、审批表一式四份,每份按请示、名册、审批表的顺序,用燕尾夹夹好,不需装订。
4. 材料按文件的各类条件分类报送。
5. 材料、电子版信息必须一致。
6. 以16K纸张规格报送材料。
7. 填表格式、字体请严格按照下载的表格形式填写。
8. 报送材料的同时报送个人档案,属组织部管理干部请与省委组织部调配处联系提档。
9. 请单位严格审核,务必于4月29日前报送市委老干局办公室。
附件: 陕组通(2011)35号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