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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5-09-22 02:06大小: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提高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通知》下发后,安康市委组织部、老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摸底核查和呈报审批工作,经陕西省委组织部陕组干任(2015)234号文件批准,我市牛建邦、刘正明、李景云、崔长旺、孙杰、宇文让6名符合条件的副厅级离休干部提高享受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

 按照中央组织部《通知》规定条件,这次提高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包括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尚未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的正厅局级离休干部,提高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尚未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的副厅局级离休干部,提高享受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