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老龄人优待服务办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平利县委、县政府发出通知,在全县开展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幸福老人”和“孝亲敬老好儿女”活动,每项评选10人(个)。
目前,县级各单位和各镇正在积极的由下到上民主推荐,开展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