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委老干局按照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微从优”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老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护理费等生活待遇,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全市离退休干部队伍和谐稳定,为推动富民强市、全面建设美好安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立了老干部生活待遇“三个保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不断健全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全市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实报实销,全市262名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生活待遇全部纳入财政管理。每年解决11万元将全市156名无工作企业离休干部遗孀生活补助费列入财政预算,拔付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兑现。
不断提高老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水平。经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批准,全市2名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提高为副省级医疗待遇,62名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提高为副厅级医疗待遇。对部分离休干部反映的生活津贴问题,经过进行认真调研,报市政府研究同意每年新增24万多元,将按照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提高为享受司局(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的122名离休干部的生活津贴由比照非领导职务标准调整为领导职务标准执行,妥善解决了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建立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制度。全市老干部工作系统56名科级以上干部分别与23户企业的60名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及其遗属进行结对帮扶,解决帮扶资金6.1万元。原市造船厂离休干部邓同祥身患重病,老伴没有工作,子女下岗,家庭比较困难。市委老干局领导从2008年起就将邓同祥作为帮扶对象,坚持定期登门看望慰问,嘘寒问暖,帮助他解决医疗费报销等诸多实际困难。
重视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外地居住的离休老干部采取上门看望、寄贺卡、慰问信等方式开展慰问活动,对湖北、山西、河南、河北等省的 18 名易地安置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困难,并及时帮助解决,对党和政府的关怀挂念老同志们纷纷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