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明确了评选表彰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从事老干部工作的专兼职现职工作人员中,评选表彰“全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25个,“全市先进老干部工作者”45名。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正确导向,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